201410.07
Off
0

學校校友會若有股利收入仍要辦理結算申報

1.學校校友會若有股利收入仍要辦理結算申報

 

虎尾稽徵所表示:依財政部97814日台財稅字第09704065210號函規定,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校友會,無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,僅有會費、捐贈或基金存款利息收入者且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下者,可免依同法第71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。該所說明,學校校友會雖僅有會費、捐贈及股利收入,惟因其有股利收入與上揭函釋免辦結算申報要件不符,仍須辦理結算申報。

 

2.商品禮券、現金禮券,稅不一樣?

 

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:市面上禮券分為商品禮券及現金禮券,2種禮券差異在於商品禮券在發行時,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,營業人於出售禮券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所以持券人於消費時,就不必開立統一發票。而現金禮券上僅載明金額,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,憑以兌購貨物者,則應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。
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強調,禮券使用注意事項如有「本券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換取商品時,不再開立統一發票」字樣,即為商品禮券,持商品禮券消費時,營業人無須再開立統一發票,但消費者持現金禮券消費時,如同現金消費,於兌換貨物時,應向營業人索取統一發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