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,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,仍應核課租賃所得
1.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,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,仍應核課租賃所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…
1.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,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,仍應核課租賃所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…
財政部於今(1)日訂定發布「10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」。 財政部表示,依所得稅法施行細…
(大里訊)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,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時,不得因以工程尾款抵付出包人依工程合約對承包人所為…
(臺中訊)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列報薪資費用,除檢附之憑證需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1條之規定外…
營利事業從事國外進、銷貨,直接於外匯存款戶內支、存交易,應按支、存當日之匯率作為折算新臺幣之基礎,其因支、存匯…